青铜器代表性劳动工具是什么?
一、青铜器代表性劳动工具是什么?
青铜器的代表性劳动工具是青铜斧。
青铜的使用首先是铸造生产工具、农业用具,因而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由于在生产中广泛的使用,因此形式也各有不同,主要的有斧、斤、凿、锯等。
青铜器的代表性劳动工具是青铜斧。青铜斧是一种砍伐工具,它的出现取代了新石器时代的石斧,在生产中广泛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
二、列举春秋战国以来农业和手工业的代表性生产工具,并简单说明其对生产的促进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耕牛,铁器铁农具 铁锄、铁斧、铁铲、铁犁
铁农具和牛耕的推广导致了井田制瓦解。促进 了战国封建土地形式的产生,从而为有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打下了物质基础
三、碌碡怎么读
1、碌碡读音为:liù zhou。陕西发音loǔzhoǔ。东某些地方方言中“碌碡”又被称作lv zhuai(绿拽阴平),在台湾某些地方方言中“碌碡”又被称作lù dú。
2、碌碡又称“碌轴”,中国农业生产用具,是一种用以碾压的畜力农具。总体类似圆柱体,中间略大,两端略小,宜于绕着一个中心旋转。用来轧谷物(通常需搭配石碾作底盘)、碾平场地等。在中国内蒙古、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安徽、河南、山东等省份的农村大量使用。
四、东晋农业手工业发展的表现以及相关的空间概念
手工业:
东晋南朝时期,手工业相当发展,这是南方的社会经济的一大进步。
1、冶铁业
冶铁业以官营为主,当时著名的冶铁地点有梅根冶(今安徽贵池)和冶唐(今湖北武昌)等。所制铁器有锄、斧、凿、釜等农业和手工业及生活用具,还有各种兵器。地主庄园内也多冶铸铁器。冶铁时,多用水排以鼓风。在炼钢技术上,也有很大的进步。陶弘景的“灌钢”法,把生铁和熟铁放在一起冶炼,再加锻打,可以成为优质钢。还有一种“横法钢”,是经过百炼而成的。
2、青瓷业
青瓷业有很大的发展,三吴地区是青瓷器的主要产地。所产瓷器多饰以莲花纹,光泽度也在不断提高。三吴地区之外,不少州郡也烧造瓷器,技术水平相当高,有的接近于三吴地区的水平;在造型和釉色方面,又有自己的特点。由于瓷器的大量生产,部分陶器、金属器和漆器,已为瓷器所代替。
3、纺织业
纺织业有丝织业和麻织业,相当发展,主要是与农业结合的家庭副业。许多地区的农民,掌握了很高的养蚕抽丝技术。如豫章郡(治今江西南昌),一年培育四、五辈蚕;永嘉郡(治今浙江温州),一年培育八辈蚕,都能做茧抽丝。所以每年三至十月,都是育蚕、抽丝季节。
江南在三国时期,丝织技术还较落后,没有织锦业。东晋末年,刘裕灭后秦时,将长安的百工迁于建康,建立锦署,让他们生产锦,从此织锦技术也传于江南。
用亚麻织布的技术也有进步,夜间浣(huàn换)纱,天明即织成布,叫做“鸡鸣布”。
4、造船业
江南多水,自古以来重视造船业。三国以后,南方的人口增多,经济发展,促进了造船业的发展。内河有较小的船只往来运输,海上有巨型船只远航各地,或远达外洋,大船载重可达二万斛。刘宋时,荆州作部已能“装战舰数百千艘”①。侯景之乱时,出战舰千艘②。可见当时江南船只之多。
5、造纸业
南方文化的发展,促进了南方的造纸业的迅速发展。造纸的原料除用麻、楮(chǔ楚)皮外,还有桑皮、藤皮。三吴地区及剡(shàn善)溪(今浙江嵊县)、由拳(今嘉兴)等地产的藤纸,都很有名。由于造纸原料多了,造纸技术有提高,纸的产量增多。质量提高,成本降低,所以纸就代替了简帛,成为主要书写材料。
农业
1、农业技术
两汉时期,南方的农业生产比较落后,以种水稻为主,“火耕水耨”。虽然铁农具在推广,毕竟还不很普遍,许多地区亦未开发。三国时期,孙吴建都建业,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东晋建立前后,自北方南来的人口中,有许多农民,为开发南方增添了大量的劳动力。他们南来,带来了北方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尤其使铁制锸、铲、、锄和犁铧等工具及深耕细作、积肥粪田等技术得到推广,因之南朝时期的农业技术有很大的进步。
2、水利
这一时期,南方的水利事业有新的发展。东晋时期,在晋陵曲阿(今江苏丹阳)修建的新丰塘,溉田八百余顷。在乌程(今浙江湖州)修建的荻塘,溉田千顷。又修复芍陂(quèbēi却碑,在今安徽寿县),溉田万顷。南朝时期,在荆州枝江开获湖,“堰湖开渎,通引江水,田多收获。”①这也是“获湖”名称的由来。
与兴修水利的同时,各地大量围垦湖田。刘宋时期,山阴县田少人多,有大量的贫苦农民迁移到余姚、鄞(yín寅,今浙江宁波)、贸(今宁波东)三县,开垦湖田。沿海的一些地区还修建了海塘,以保护农田,免受潮水侵袭。
上述这些情况,都是南方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条件。沈约曰:刘宋时,“江南之为国盛矣。……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rěn忍),则数郡忘饥。”
南方的农业生产发展很不平衡。三吴地区最发达,此外,鄱阳湖、洞庭湖沿岸和成都平原,也是重要的粮食产地。广州地区的农业生产也有很大发展。其他地区仍相当落后,铁农具和耕牛缺少,以火耕水耨为主,耕作粗放。
五、农产品需要交税吗
农产品不需要交税。
根据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不需要交税。
农产品不交税的重要性主要有:
1、保障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农民往往面临着收入不稳定、生产成本高等问题。如果再加上税收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重农民的负担,甚至导致他们无法维持生产和生活。因此,政府对于农产品不征收或减免税收,可以有效地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
2、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农产品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农产品价格波动过大,将会对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对于农产品不征收或减免税收,可以增加农产品的供应量和价格的稳定性,减少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向,而税收往往会对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造成一定的阻碍。政府对于农产品不征收或减免税收,可以降低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保障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政府对于农产品不征收或减免税收,可以鼓励农民采用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农产品不交税的原因主要有:
1、民生保障:农产品是人们基本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为了保障民生,政府对农产品实行减免税或免税政策,以降低农产品的价格,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农业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政府对农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和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国际贸易:为了鼓励农产品出口,政府对农产品实行退税政策,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4、社会稳定:农村是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对农业实行减税和免税政策,有助于稳定农村社会,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归属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种植、养殖的农产品自用或者少量出售的情况,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可以免征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