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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四类房”为什么要拆除“四类房”

来源:www.lps114.com.cn   时间:2024-11-07 11:26   点击:19   编辑:niming   手机版

一、什么是“四类房”为什么要拆除“四类房”

“四类房”是指:1.违建房。主要是指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一户多宅”隐蔽性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的房屋等;2.危旧房。主要是指国有或集体企业在农村遗留的废弃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废弃的学校、村部等。3.空心房,主要是指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监管、无合法继承人的空心房,有安全隐患的破败空心房、影响村容村貌的残桓断壁等。4.偏杂房。只要是指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废旧棚房、旱厕、猪牛栏房等杂屋。

“四类房”是指以下四种类型的房屋:

1. 违建房:主要是指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一户多宅”隐蔽性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的房屋等。

2. 危旧房:主要是指国有或集体企业在农村遗留的废弃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废弃的学校、村部等。

3. 空心房:主要是指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监管、无合法继承人的空心房,有安全隐患的破败空心房、影响村容村貌的残桓断壁等。

4. 偏杂房:只要是指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废旧棚房、旱厕、猪牛栏房等杂屋。

拆除“四类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违建房:违规占用宅基地建房,不符合规定,影响宅基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 危旧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3. 空心房:长期无人居住、监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可能影响村容村貌。

4. 偏杂房:零星分布、简易建设,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可能影响村容村貌。

总之,拆除“四类房”有助于保护宅基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长期搁置着,同时也没有人居住没有修缮的房屋。

2、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房屋,建设了很久的土房,无人管理处于破旧状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3、违背了一户一宅的房屋,而长期处于没有管理没人居住状态。

4、无人继承房屋或无名房屋。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更加合理利用,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宅基地退出有偿政策,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农村家庭,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可以得到一定的补贴,也不用一直处于搁置状态,随着先进新农村评比开展,这些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之外,也影响村容村貌,同时现在农村宅基地申请处于很大的缺口,整合现有资源为了更好的利用。

对于大家关心的拆除搁置的房屋有没有补偿?

按照目前部分地区的标准来看,补贴是有的,不过各地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补偿多少需要按照所在地实际为准,但是违规建房被拆除是没有补偿的哦。

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可建设内容

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

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房屋建筑的分类有哪些?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5)

按建筑物承重结构体系分类

①墙承重结构

用墙体来承受由屋顶、楼板传来的荷载的建筑,称为墙承重受力建筑。如砖混结构的住宅、办公楼、宿舍;

②排架结构

采用柱和屋架构成的排架作为其承重骨架,外墙起围护作用,单层厂房是其典型。

③框架结构

以柱、梁、板组成的空间结构体系作为骨架的建筑。

④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的楼板与墙体均为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多被用于高层住宅楼和公寓建筑。

⑤框架一剪力墙结构

在框架结构中设置部分剪力墙,使框架和剪力墙两者结合起来,共同抵抗水平荷载的空

间结构。

⑥简体结构

框架内单筒结构、单筒外移式框架外单筒结构、框架外筒结构、筒中筒结构和成组筒结构。

⑦大跨度空间结构

该类建筑往往中间没有柱子,而通过网架等空间结构把荷重传到建筑四周的墙、柱上去,如体育馆、游泳馆、大剧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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