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农业资讯>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来源:www.lps114.com.cn   时间:2024-11-14 22:11   点击:18   编辑:niming   手机版

农业局是做什么的

农业局的具体工作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态弊拦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农帆胡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卜迹应发展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第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第五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振兴农村经济。

国家长期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农村发展局具体是做什么的?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农业、农机、畜牧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全区农村工作政策,负责起草农业、农机、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牵头全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负责做好城乡一体化指导、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

(三)负责农业、农机、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研究,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化经营、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

(四)负责农业、农机、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农机、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整、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农机、畜牧业财政补贴等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执法体系、质监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六)负责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农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七)负责农业、农机、畜牧业资源区划和规模、设施、效益、生态农业、畜牧业建设及农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农村发展环境建设,指导农田基本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水利、城乡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拟定农业、农机、畜牧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农机、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农机、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九)负责拟定农业、农机、畜牧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肥料、农药、农膜、兽药、饲料、农机具等农业、农机、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具等产品的行政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调查、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对口支援的统筹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牵头协调移民安置及其生产生活的安排和扶持。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农机、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十四)负责农业、农机、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及农业项目招商引资。

(十五)负责牵头协调涉农部门的工作。

感觉不错,赞哦! (0)
下次努力,加油!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评论
    共 0 条评论
本站所发布的全部内容源于互联网搬运,仅限于小范围内传播学习和文献参考,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如果有侵权之处请第—时间联系我们删除。敬请谅解!qq:2850716282@qq.com
山茶油 滇ICP备2021006107号-532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特别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