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上购得原木,农民凭合同到税务局给我公司开了发票,请问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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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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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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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上购得原木,农民凭合同到税务局给我公司开了发票,请问能否抵扣?
完全可以按13%的税率抵扣的。
你公司向自产农产品的单位收购农产品也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
二、木板厂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原木为什么要交消费税呢?
购入原木不交税,消费税税目没有原木,购入环节也不是纳税环节。
消费税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三、加工木材是交增值税吗
一、是的,加工木材是交增值税的。
二、注意事项:
1.向农民收购木材(属于农产品),应当由收购方开具收购凭证(税务局专用)给农民,收购方凭收购凭证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
2.向其他单位购入木材的,应当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果是取得正式的普通发票的,按13%计算抵扣,如果是取得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行抵扣。
3.对外销售的,要看木材是否进行深加工,如果只是初加工的,按13%计征,深加工的按17%计征。
四、一道税法题目
(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20×(1-13%)+2×(1-7%)=19.26(万元)
组价:(19.26+3)/(1-10%)=24.73(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4.73×10%=2.47(万元)
(2)甲厂销售成品应纳的消费税
=35×10%-2.47×80%=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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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