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农业资讯>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上购得原木,农民凭合同到税务局给我公司开了发票,请问能否抵扣?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上购得原木,农民凭合同到税务局给我公司开了发票,请问能否抵扣?

来源:www.lps114.com.cn   时间:2024-10-21 00:57   点击:10   编辑:niming   手机版

一、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上购得原木,农民凭合同到税务局给我公司开了发票,请问能否抵扣?

完全可以按13%的税率抵扣的。

你公司向自产农产品的单位收购农产品也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

二、木板厂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原木为什么要交消费税呢?

购入原木不交税,消费税税目没有原木,购入环节也不是纳税环节。

消费税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三、加工木材是交增值税吗

一、是的,加工木材是交增值税的。

二、注意事项:

1.向农民收购木材(属于农产品),应当由收购方开具收购凭证(税务局专用)给农民,收购方凭收购凭证按13%计算抵扣进项税。

2.向其他单位购入木材的,应当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果是取得正式的普通发票的,按13%计算抵扣,如果是取得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行抵扣。

3.对外销售的,要看木材是否进行深加工,如果只是初加工的,按13%计征,深加工的按17%计征。

四、一道税法题目

(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20×(1-13%)+2×(1-7%)=19.26(万元)

组价:(19.26+3)/(1-10%)=24.73(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4.73×10%=2.47(万元)

(2)甲厂销售成品应纳的消费税

=35×10%-2.47×80%=1.52(万元)。

感觉不错,赞哦! (0)
下次努力,加油! (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评论
    共 0 条评论
本站所发布的全部内容源于互联网搬运,仅限于小范围内传播学习和文献参考,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如果有侵权之处请第—时间联系我们删除。敬请谅解!qq:2850716282@qq.com
山茶油 滇ICP备2021006107号-532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特别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