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环境要素的总和,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农业生态环境资源状况,逐步增加投入。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的防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农业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其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与保护并举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公众参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全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赔偿。
第八条 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二章 保护与改善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设立生态农业示范区,支持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生态农业示范区应当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立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发挥其在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方面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改造中低产田,治理小流域,防治水土流失以及土壤的沙化、盐碱化和贫瘠化。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生产单位和个人发展集生产、旅游、科研、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并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地农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农业病虫害、草害、鼠害等的综合防治技术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术,普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保护和培肥地力。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建立资源档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对引进的物种组织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什么是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一种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
生态农业是一种注重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模式。它将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旨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将对生态农业进行详细解释:
1. 生态农业的基本理念:
生态农业强调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它反对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种植方式,如轮作、间作等,维持土壤肥力和生态平衡。
2. 生态农业的特点:
循环利用资源:生态农业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如利用农作物残渣进行堆肥,实现养分的循环。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种植多样化的农作物,保护农田中的野生动物和昆虫,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有机农业实践:生态农业通常采用有机农业的实践方法,如使用有机肥料、生物防治等,减少化学物质的投入。
3. 生态农业的益处:
提高农产品质量:由于不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生态农业生产的农产品更加安全、健康。
保护环境:生态农业有助于减少土壤侵蚀、水体污染等问题,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态农业通常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等相结合,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4. 生态农业的实践方式:
生态农业的具体实践方式包括: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种植结构调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等。这些措施旨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衡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综上所述,生态农业是一种注重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科学合理的种植方式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